(新加坡27日訊)一名孟加拉工人2019年在船廠因工傷意外喪命,人力部調查後以船廠違反安全條例導致工人死亡為由,罰款船廠20萬元(新幣,下同)。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人力部今日發文告說,這起致命事故發生在2019年5月26日,30歲的孟加拉籍工人拉曼(Rahman Zillur)在Asia Pacific Shipyard有限公司(APS)的船廠工作時,意外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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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曼是一名油漆工和噴砂工,事故當天被委派到APS船廠工作。
事發時,拉曼在走在船臺的下水滑道上,一輛運送噴砂鍋(blasting pot)到儲藏室的叉車突然加速前進,衝破護欄墜入小水滑道。
拉曼被叉車撞倒後,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
駕駛叉車的山姆根沒有接受過操作叉車的訓練,也不清楚叉車的剎車有問題。他的魯莽行為導致拉曼死亡,在2022年7月21日被判監禁11個月。
船廠主管業都瓦卡(Yeduvaka Mali Naidu)明知山姆根沒有經過訓練,卻多次允許他操作叉車。
另外,他也知道叉車的剎車有問題,卻依然繼續使用,還讓沒有受訓的山姆根操作。業都瓦卡因此在2022年8月10日被判坐牢11個月。
根據人力部的調查,APS作為船廠的使用者,在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上有所疏忽,違反了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
其中包括未能防止工人在工作場所擅自操作叉車、未能確保工作場所內的叉車得到妥善維修,以及未能確保只有合格的人員保養和維修叉車。
APS因為在工作場所安全上的疏忽,導致一名工人因工傷意外喪命,因此在昨日被罰款20萬元。
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督查單位處長陳仕豪說,APS在管理叉車操作方面,沒有采取基本的措施,如進行適當的維修,以及確保只有受過訓練的人才能操作叉車。
他說:“每個人都有責任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與衛生,管理層必須帶頭確保安全與衛生管理有效運作,而監管人員和員工則必須貫徹這個方針,遵守所有措施。”
新加坡人力部也強烈敦促所有利益相關者,把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健康列為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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