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新捷運前資深工程師涉為其他公司提供便利,2年內受賄至少3萬5000元(新幣,下同),今日被控。
新加坡貪汙調查局發文告說,新捷運前資深工程師陳訓義(46歲)涉嫌在2020年到2021年期間受賄至少3萬5655元,為其他公司提供工作便利,牴觸14項貪汙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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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被控,案展至11月30日過堂。
涉嫌向他行賄的包括傅明財(59歲)、林冬強(58歲)、王海茹(51歲)、陳延雷(69歲)以及羅湞議(62歲)。他們是個別工程公司的老闆、董事和助理銷售經理。
傅明財和林冬強被指為了得到更多的維修和製造工作以及供應機會,向陳訓義行賄7600元。兩人分別牴觸3項貪汙法令。
王海茹則涉嫌給新捷運提供電子配件,行賄了1萬4420元。她也面對3項貪汙法令。
陳延雷和羅湞議也因涉嫌提供硬件配件,行賄至少1萬3635元。他們分別牴觸8項貪汙法令,早前已被控。
新捷運的另一名前資深工程師劉潤輝(60歲)也因涉嫌接受傅明財賄賂2050元,早前被控牴觸3項貪汙法令。傅明財也額外牴觸3項貪汙法令。
當局表示,對貪汙行為持零容忍態度,違法者將面臨10萬元罰款,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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