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一名男子敲詐一名露宿街頭的無業漢,甚至攻擊對方,被判監禁。
《8視界新聞網》報道,61歲的被告再努丁(Zainudin Osman)被判入獄3年,由於他已超過50歲不能鞭刑,因此將刑期延長3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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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去年3月19日凌晨1時許,以為在大巴窯4巷第600號餐館前的長凳上休息的56歲無業漢正在睡覺,便試圖把手伸進對方褲袋。
受害人甩開被告的手,並警告他不要亂來,然後到另一張長凳睡覺。被告再次坐在受害人旁邊,嘗試把手伸入對方的褲袋。
受害人被驚醒後,警告被告不要打擾他,然後走開,不料被告阻攔他,還聲稱自己是私會黨徒,要受害人交出2100元(新幣),過後還對受害人拳打腳踢。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自1992年以來犯下連串暴力相關罪行。他在僻靜的公共場所無故攻擊受害人,必須嚴懲,以起到阻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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