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超載煤炭被截查,老闆電話中一句話“先想辦法逃跑再說”,男子開傾鬥羅裡“逃亡”近4小時,全程遭6名獅城陸交局稽查人員和一名交警追捕。
被告張光培(譯音,49歲)昨天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餘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被判監禁1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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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Hiap Tat Holdings公司的司機,去年3月4日下午載著超過36噸的煤炭從實裡達北出發,準備在炮臺路(Fort Road)一帶卸貨。然而,傾鬥羅裡的合法載量是28噸。
一名陸交局的稽查人員在濱海快速公路(MCE)的隧道攔下被告,懷疑他嚴重超載,要他到新民路的檢驗中心。
途中,被告聯絡僱主陳杰發(譯音)求助,陳杰發回答被告說:“先想辦法逃走再說”。
當時,傾鬥羅裡剛好通過濱海快速公路的隧道,被告立刻轉入濱海花園通道圖甩開騎著電單車尾隨的稽查員。
稽查員跟上,在交通燈前問被告什麼回事。被告說他不想開車,想要回家,求稽查員給他一次機會。
稽查員不肯妥協,被告踩油門離開,稽查員騎電單車追上,還呼叫2名同事支援。
3人再次將傾鬥羅裡攔下後,花了一番功夫,把被告車鑰匙奪下,要被告在路旁等指示。但是,被告假裝要回車上拿東西,成功騙回車鑰匙後,再次開傾鬥羅裡逃跑。
藉口多多 一時沒油 一時車壞
被告再次飆車逃走,闖紅燈還非法U轉。稽查員再次呼叫救援,另3名陸交局稽查員和1名交警加入追捕行列。
一行人從珊頓大道一帶追到宏茂橋,被告終於停車。他下車後,騙說傾鬥羅裡沒油,但稽查員發現油還剩下四分之一,要求被告開到檢驗中心。
被告開到新民路路口時,再次停車,說車子不能動。一番勸說後,被告不斷走走停停,終於在傍晚6時15分開到了檢驗中心門口,結果他再也不肯移動,稽查員只好叫來拖車,將傾鬥羅里扣押。
被告開車逃跑時用手機、闖紅燈、以及非法U轉,一天內吃了1150元(新幣)的罰單以及扣除24分。
偷車卸煤‘毀屍滅跡’
被告和僱主甚至計劃“毀屍滅跡”,兩人在傾鬥羅裡被扣押當晚,摸黑到停車場,找到傾鬥羅裡後,僱主用被告車裡的備用鑰匙,把羅裡開回實裡達北,卸載大約3至4噸的煤炭。
隔天早上,被告裝作若無其事,將傾鬥羅裡開到檢驗中心。然而,傾鬥羅裡從停車場裡“失蹤”後,當晚就被人發現,陸交局已經報案,檢驗中心收到消息,不再替被告的傾鬥羅裡秤重。警方介入調查,調閱閉路電視,揭發被告和僱主的罪行。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並非預謀犯案,而是按照主管的指示行事,情急之下才犯錯。陳杰華的案件則有待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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