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一名海軍前女軍官被指沒戴口罩逛烏節路,上個月被控3項罪名後,昨天再被加控多一項控狀,指她在烏節路沒戴口罩近15分鐘。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潘秋玉(55歲)今年9月被控兩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和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控狀,星期五被加控多一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罪名。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她被指在今年8月16日上午11時48分至中午12時零3分,沒戴口罩在愛雍·烏節(ION Orchard)逛街,前後近15分鐘。
她早前被控的3項控狀則指,今年3月6日下午3時許,她兩度沒戴口罩出現在烏節路;同月31日,她被指沒有按時到旅遊局接受調查。
下週進行審前會議
她之前稱有意認罪,案展10月14日進行審前會議。
新加坡政府宣佈今年3月29日起,公眾可在戶外無須戴口罩。政府後來進一步放寬防疫措施,從8月29日起取消在室內戴口罩的規定,只有在醫療保健設施和乘坐公共交通才須戴口罩。
被告自2020年開始多次沒戴口罩外出,也違反居家通知令,她後來被控22項控狀,並於2021年9月認罪後,被判坐牢16周。
庭上早前揭露,被告在海軍服務12年,2002年以少校的軍階退休。
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若罪成,重犯者將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新幣,下同),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在傳染病法令下,任何人沒有按時接受執法人員調查的罪名一旦成立,重犯者將被判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