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建築工人不滿同事拿走他的安全揹帶,一氣之下竟把對方打到嚴重骨折。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亞洲新聞臺)》報道,43歲的蔡令輝(譯音)今天被判監禁一年,他承認一項蓄意嚴重傷人罪,另外一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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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被告與33歲的受害者在蔡厝港一所教堂的工地工作。
今年6月3日下午1點左右,受害人發現被告的安全揹帶無人使用,就穿上繼續工作。
被告發現後告訴他,安全揹帶是他的,他想要回,但受害者讓他等著。他們之後吵了起來,被告將安全揹帶往下拉,導致受害者失足,從鷹架上摔下。
受害者落地時不小心輕踢了一下被告的胸口。受害人落在地上,安全揹帶仍拴在鷹架上。
被告開始毆打受害者,受害者也有還手。被告之後拿起一根鐵桿,揮向受害者的頭部,導致對方的頭盔脫落。
被告反覆毆打受害者的臉部,直到其他工人阻止他。毆打的過程被拍下。
受害者被送往醫院後被驗出面部多處骨折,頭部、胸部和脛部擦傷。他的視力模糊,眼科和整形外科專家為他跟進。
他在7月進行復查,除了鼻塞,沒有明顯的外觀或功能缺陷。
控方要求判處13至14個月的監禁,並指出被告所造成的傷害嚴重,但受害者也有還手反擊,而且被告認罪時也表示懊悔。
但是,被告使用鐵桿攻擊受害者並將對方從鷹架上拉下來,危害了受害者的安全。
沒有委託律師的被告表示,他不認為受害者的傷勢有多嚴重,因為他聽說對方已經回去工作,法官反駁了他,並叫翻譯員把受害者的傷勢再念給他聽。
蓄意造成嚴重傷害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十年以及罰款或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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