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男子假扮律師,還開律師樓“執業”,再聘員工上班,涉騙至少10人8萬多元(新幣,下同)。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董明飛(45歲)昨天承認11項欺騙、偽造文書以及觸犯僱傭法令等罪名,其餘12向罪名交由法官考慮。案件11月7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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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員工薪水
案情披露,被告於橋北路一帶創辦了一家公司,並在網上登廣告稱公司是一家律師事務所。
他謊稱是律師,成立公司時還聘請了4名員工幫他處理行政事務和網絡營銷,但員工都不知道他是假扮律師,其中還有人被拖欠了薪水。
不過事實上,他在2000年至2017年間,曾多次犯案被判監,涉及的也包括欺騙案。
他最後一次在2019年4月假釋出獄,結果幾個月後又再次犯案。
被告利用假公司以及假律師的身份,欺騙那些被捲入官司的被告,也騙了一名陪讀媽媽,稱說能夠幫對方兒子申請長期探訪準證。
他共騙10人8萬4598元,這些錢都用於個人開銷以及償還阿窿債。(人名譯音)
兒偷拍被控 ‘心急母’被騙逾4萬
兒子偷拍被控,母親心急找上“假律師”,被騙支付5000元“保護費”和3萬元“登報道歉費”。
根據案情,22歲的劉俊偉涉偷拍而於2019被控上法庭,母親幫兒子找律師時,在某論壇上看到被告的公司,隨後就上門諮詢。
被告稱能為劉俊偉辯護,為了讓該名母親相信,還有模有樣地拿出幾份文件讓她簽署。
接下來的三個多月,被告不斷向對方討錢,騙走的4萬5500元就包括了3500元的律師費、6500元的精神評估費、3萬零500元致大學的“登報道歉費”、以及5000元的“保護費”。
母親在同年12月13日發現被騙後報案。
未出獄就計劃犯案 騙走獄友逾8千元
被告還未出獄就計劃犯案,向獄友騙說有“犯罪學學位”,能夠幫對方找律師上訴。
案情揭露,被告出獄後,仍在獄中的獄友同年5月1日聯絡上女兒,叫她找被告幫他找律師上訴。
被告稱需要準備不少文件和聘請精神科醫生,因此要獄友女兒支付6270元的費用。
同年9月,獄友也捲入民事訴訟,女兒因此再找上被告,結果又被騙1800元。
兩個月後,女兒發現沒有任何律師或精神科醫生探監,因此起疑,要被告退款。被告同意,交給她一張支票,但支票跳票,女兒因此報警。
被告事後稱,他在路上撿到一張空白支票,因此決定用其來拖延時間。
四處涉騙 誘按摩女投資‘彩票’ 還扮風水師詐裝修費
被告騙按摩女掏空積蓄投資“彩票”,還假扮“風水大師”騙信徒裝修費。
案情顯示,被告在芽籠一間廟宇認識了52歲的按摩女,隨後於2020年10月遊說按摩女加入投資計劃,謊稱只要投入1萬元每天能賺100元。
後來,他又騙說有博彩中獎機會,只要買600元的彩票,就有不小的的機會賺8萬元,結果按摩女信以為真,將銀行裡的8600元積蓄都交給被告。
同月24日,被告得知另一女信徒要裝修旗下的SPA店,因此冒充“風水大師”,稱能夠設計裝潢“改運”,騙走500元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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