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夫妻為了500元(新幣,下同)補貼金當街大吵,公眾報警揭家暴案,夫最終被判坐牢11個月2個星期。
34歲的貨倉員工王國雄(譯音)共面對9項控狀,包括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蓄意傷人、騷擾以及牴觸婦女憲章等。他昨日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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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今年6月2日上午11時48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對夫婦為錢爭吵,地點是勿洛北1街第213座組屋。
調查揭露,被告和妻子為如何分配社區關懷計劃(ComCare)發下來的500元而起爭執。爭吵中,被告揮拳打妻子,路人見狀報警。
警方抵達後,見妻子右眼通紅,手臂、胸口、腹部和左腿都有燙傷的痕跡,妻子這才道出六天前所發生的事。
5月28日早上7時30分,被告因不滿吃了藥的妻子睡過頭,拳打妻子的右眼,導致她的眼睛腫得睜不開。妻子於是走到客廳休息,結果睡著。
下午3時許,妻子感覺燒灼驚醒,一睜眼發現被告向她潑熱水,馬上跑去沖涼。
被告稱氣妻子叫他“阿瓜”(娘娘腔)才會潑熱水,但妻子否認稱一直在睡覺。被告向她道歉,她便沒有看醫生,也沒報警。
醫藥報告顯示被告的妻子右眼血管爆裂,胸部、大腿和腹部灼傷。
案發時,被告的妻子已針對被告家暴的行為申請到個人保護令。
前科累累 打父母和手足
被告前科累累,近三年家暴妻子,之前還家暴父母和兄弟姐妹。
主控官指被告2017年起就常因家暴進出監牢。
她說,雖然被告的妻子已經原諒他,也遞交求情書說明,但認為得給予可阻嚇被告再犯的刑罰。
被告求情時說已經向妻子道歉,知道自己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也多次進出監牢,但他答應今後會定時吃藥,控制好自己,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為看‘觀音嬤’ 與送餐員起爭執
看不見“觀音嬤”,送餐員挑戰被告單挑,結果卻被推倒。
去年9月28日下午,被告和妻子去找社工,在社工辦公室外抽菸時,聽見有人說天空有貌似“觀音嬤”的影子,就掏出手機拍。
這時,一名送餐員經過,問他們在做什麼,他們便說天空出現“觀音嬤”。
送餐員也開始拍,但卻怎麼都看不到“觀音嬤”,氣得指被告和妻子是騙子,轉而開始拍他們的照片。
被告為此跟送餐員起爭執,還用手推了對方的胸口,並踢他的左膝蓋,導致他失衡跌坐在附近的石椅上。
被告也曾在今年2月15日因氣自己把合力追蹤器弄丟,隨手拿起路錐丟向柱子,結果打到一名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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