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1名建筑废料收集承包商和2名人士,因把建筑和工业废料丢弃在新山未经授权的地点,昨日分别被新山地庭罚款1万5000令吉至3万令吉。
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被告皆因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即在垃圾禁区丢垃圾而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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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承审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在3名被告面控及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至12个月监禁取代。所有被告过后缴付罚款。
控状指首名被告沙拉瓦南(34岁)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时20分,在马来西亚电讯公司位于新山地不佬至哥打丁宜路的地段非法丢弃工业废料,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第二名被告莫哈末阿都拉(36岁)于今年1月19日下午5时30分,在新山市区一片地段非法丢弃建筑材料,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第三名被告建筑废料收集承包商许伟杰(43岁,译音)于今年2月25日中午12时15分,在新山地不佬区的河流保护区非法丢弃建筑材料,被判罚款3万令吉。”
在上述条文被控者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不少过1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或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3起案件由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调查官莫哈末罗占拉菲负责调查,主控官是来自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副检察司诺依法查丽拉。
文告促请公众停止在未经授权的地点倾倒垃圾,并披露柔佛州至今有多达40起涉及非法倾倒的案件已被带到法庭,罚款总额为67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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