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在新加坡聖希爾達中學外揮刀亂喊,驚動當地警方到場以電擊槍制服的婦女,被控後法官下令讓她接受精神評估。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朱麗安娜(53歲)被控一項持危險武器的控狀,指她於今年9月19日傍晚6時30分,手持一把21公分長的刀子和一把約13公分的美工刀,出現在新加坡淡濱尼82街的聖希爾達中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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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相信在當地醫院面控,法官下令讓她接受精神評估,案展10月12日過堂。
根據新加坡警方發出的文告,被告與警員對峙時,涉嫌拿刀捅向自己的腹部。
在場警員口頭指示她放下刀子,但她不聽勸,繼續揮舞刀子,還把刀架在脖子上,威脅要自殘。
警員使用電擊槍制伏婦女,並當場將她逮捕。
文告提及被告也涉及毒品相關罪名,將由新加坡中央肅毒局調查。
若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外加鞭打不少過6下。不過,女性可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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