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員工安裝扇卷閘門發動機時觸電身亡,女僱主承認未確保工作場所安全,被判罰款10萬元(新幣,下同)。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工業意外發生在2019年11月7日,涉案公司陳金成卷門的合夥人李宜藤(65歲)於昨日出庭,承認一項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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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成卷門的主要生意是修理和替換卷門的發動機。死者董寶榮是公司的外籍員工,法庭文件沒透露他的國籍和年齡。
案發當天,董寶榮和2名工人來到新加坡樟宜南2道的Tritech大廈,為一家建築公司更換卷門的發動機。
3人在早上9時30分許開工。發動機距離地面約5.6公尺,董寶榮爬上階梯安裝新的發動機,另兩人則手握階梯,把器材遞給他。
由於董寶榮開工前沒關掉總電源,一啟動發動機就有電流通過,導致他觸電從階梯跌下倒地。他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搶救,在早上10時39分傷重身亡。
人力部主控官指出,被告的過失導致董寶榮喪命。調查顯示,根據公司的安全工作程序,員工開工前只須關掉隔離器的電源,但沒有指示要關總電源。
另外,公司的風險評估沒有點出觸電的危害,也沒確保員工採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如身穿絕緣手套和安全鞋、與帶電的零件保持安全距離,以及需在鷹架上工作。在場的3名員工也沒經過合格訓練,無法搭起鷹架。
被告求情時稱,她當時不在案發現場,不能控制員工是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公司也提供搭鷹架的材料,但員工那天選擇不使用。她也稱員工其實懂得搭鷹架,只是因為不識字及聽不懂英語,無法獲得合格準證。
被告說,她的丈夫患胃癌剛動手術,接下來還得接受心臟手術,醫藥費將用掉大筆存款。被告稱生意規模小,懇請法官從輕發落,判低數額的罰款就好。
法官指出,這起事件導致一人喪命,造成顯著的傷害,控方其實有理由要求被告判入獄,這次只要求罰款,已算合理公平。法官允許被告今天先繳交5萬元罰款,餘項以分期付款處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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