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餐飲業者表示,顧客訂位後“爽約”情況有增加趨勢,更多餐館為避免虧損徵收訂位押金,有者按情況收達200元(新幣,下同)。
《新明日報》報道,為防止顧客爽約,一家位於碧山的餐館在施訂位時先收取押金,至少5人一組的顧客的押金為每桌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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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經理洪婉瑩告訴記者,餐館會在訂位前一天打電話跟顧客確認預約,但仍然會有顧客爽約。
“有些顧客會先預訂多家餐廳以求更多選擇,但做好決定後又不打電話取消其他預約,這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我們一般會為訂位者提前至少30分鐘保留空桌,並等上15分鐘。一些上門排隊的顧客看到有預留的空位卻無法入座時,會質問我們員工為什麼不可以坐。”
經營魚頭爐餐廳的關雪兒則表示,一般不會向只訂一兩桌的顧客收訂位押金,只要在預定時間15分鐘後沒出現,就會把位子讓給其他顧客。
她說,若訂位為3桌以上,或當顧客有特別要求或點不在菜單上菜餚,例如螃蟹等,則得預付訂錢。
“現在食材越來越貴,要是我準備了食材他們就爽約,我豈不是損失。”
香港餐飲品牌的旗下餐館則從今年開始通過預訂平臺向顧客收取10元的訂位押金。老闆蔡和平表示食材價走高,餐飲生意越來越難做,為減少浪費和損失才決定收取押金。
“目前看來顧客都能接受這樣的安排,對我們和所有顧客包括上門客都是公平的。”
業者:實施押金制後 爽約情況減八成
洪婉瑩說道,餐廳在接受預訂時會要求顧客的信用卡信息進行登記,若顧客在少於24小時內取消預約,或是直接爽約,餐廳就會扣除訂金。
若顧客按時赴約,訂金隔天會自動歸還顧客。
特殊理由不扣除押金
洪婉瑩透露,自從實施措施,顧客爽約情況已減少80%,而且越來越多顧客若不打算來的話會超過24小時前就取消預約。
如果顧客是因生病等特殊理由取消當晚的訂位,則不扣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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