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訊)3名男子被指謊稱可向移民局申請外籍勞工簽證,向受害者收取19萬2000令吉,涉嫌觸犯欺騙罪而被控上法庭,3人不認罪,獲准以每人6000令吉保釋金及各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3名被告分別是陳德陸(譯音,41歲,工程顧問)、沙依芬迪(40歲,飲料銷售員)及賽拉杜萊(59歲,雜貨店業者),他們今日被帶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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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星報》報道,上述案件的承審推事是莫哈末祖希米,這宗案件是於2019年8月27日在士姑來皇后花園發生。
根據控狀,3名被告被指涉嫌欺騙31歲的林振鵬(譯音,自僱人士),誘導受害者相信他們能夠協助從移民局取得32張簽證和參考簽證(VDR)。
3名被告被指欺騙受害者,向他們分階段支付19萬2000令吉至陳德陸的銀行戶頭,以取得相關服務。
3人今日在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下被控,同時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及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鞭刑和罰款。
主控官丹尼爾慕尼副檢察司在庭上要求推事,將每名被告的保釋金設定為3萬令吉。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分別為吳思漢、莫哈末阿茲魯沙尼及沙文,他們在庭上分別以被告配合警方調查,以及需要照顧各自家庭為由,要求推事降低保釋金額。
承審推事莫哈末祖希米最終允准每名被告,以6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擇定宇10月10日過堂及提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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