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一名工程師助理在新加坡樟宜海岸徑騎腳踏車時,連人帶車跌倒受重傷,他指責新加坡公用事業局沒有確保路邊排水口的安全性,導致他的腳踏車前輪卡在格柵縫隙之間而釀禍,為此向當局索賠至少58萬新元。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公用事業局駁斥,出事地點的格柵縫隙只有3公分的寬度,類似意外過去10年也僅發生5起,而且大多騎士只是受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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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認為,由於發生類似起訴人所遭遇的意外的概率微乎其微,加上全島有超過100萬個路邊排水口,當局不可能花費鉅額經費來檢查與維修所有排水口。
這場索償訴訟於昨日在新年加坡高庭開審,起訴人是緬甸籍男子貌貌昂梭杜,原本當工程師助理的昂梭杜發生意外後行動不便,得拄著柺杖出庭,並且因為脊椎傷勢無法長時間坐在證人欄裡供證。他的妻子與6歲女兒也陪伴他出庭。
根據他的證詞,去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他與友人騎著腳踏車從勿洛一帶前往樟宜,他原本騎在公園連道上,來到靠近樟宜海岸徑時,為了避開其他公園連道的使用者而轉到公路上騎。
在公路騎行時,昂梭杜的腳踏車前輪卡在路邊排水口的格柵之間,他連人帶車摔在地面,傷及頭部和身體多處,導致他臉部骨折、腦出血和脊椎受創等,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急救。昂梭杜住院長達一個多月,出院後回返緬甸由家人照顧和接受復健治療。
訴方認為,公用事業局有責任確保路邊排水口的安全性,避免排水口的裝置對公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然而,當局卻對此事疏忽,以致事發地點的排水口格柵出現寬窄不一的縫隙,釀成受傷事故。訴方也稱,事發時路邊有落葉,因此昂梭杜沒有注意到被樹葉覆蓋著的排水口。
公用事業局在開庭陳詞中否認疏忽與失責的指控。辯方解釋,事發路段是由陸路交通管理局在2020年建造,路邊排水口的設計也符合標準要求。道路建成後,陸交局就把清潔道路與排水系統的工作交給國家環境局,而公用事業局則負責管理所有與排水系統有關的設施,包括路邊排水口。案件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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