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未持有效準證從中國進口肉類和魚類產品,新加坡一家公司和其董事各被罰款3000新元。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食品局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去年10月,該局接獲新加坡關稅局的通知,發現約200公斤的肉類和魚類產品,包括雞肉火腿腸、牛肚和鴨腿等,在無有效準證的情況下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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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相關的WDJM Pte Ltd從中國一個未經認證的來源進口了肉類和魚類產品,以上產品皆被當局充公。
該公司因在沒有持有效準證的情況下進口肉類和魚類產品被罰款3000新元。公司董事王美美(譯音)則因失職,沒有避免違例事件發生,也被罰款3000新元。
食品局提醒,從不明來源非法進口食品存有食品安全風險。有鑑於此,所有進口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只能由持準證的進口商進口,而且每一批貨都要申報及持有效的進口準證。
初犯者可面對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最長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最長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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