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家中養20多隻貓傳出異味被舉報,建屋局上門檢查前,男子竟把其中8只貓丟棄在垃圾槽,昨日被判罰款4500元(新幣,下同)。
37歲的阿拉因蘭面對8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他昨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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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今年1月23日晚上7時12分,國家公園局接獲舉報,指有貓被丟棄在蔡厝港4道第462座組屋的垃圾槽。
調查揭露,被告在今年1月初接到建屋局來電,指有人投訴他的家傳出惡臭味。
由於當時被告的妻子養了20多隻貓,建屋局人員請他處理異味問題,並稱將在兩週後上門檢查。
騙妻子會把貓送到動物收容所
隨著建屋局上門的日子一天天逼近,被告決定把一些貓“送走”。他在網上購買了一個大籠子,租了一輛貨車,在兒子的幫助下將8只貓帶走。
他騙妻子會把貓送到動物收容所,但實際上卻是把貓載到蔡厝港4道第426座組屋,將貓丟棄在那裡的垃圾槽。
當局在他棄貓的一個多小時後接獲舉報,抵達時只找到7只短毛貓,另1只則不知所蹤。
法官判他罰款4500元,並下令他12個月內不得飼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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