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六任首相淪為階下囚,納吉牽涉的貪腐案反映的是,馬來西亞民主機制的不完整,讓長期一黨獨大的威權政黨得以透過國庫通黨庫的方式,維持一黨獨大之利益,同時以絕對優勢碾壓在野黨。要避免同樣的問題重演,我們需要確保所有政黨透過合法合理手段獲得補助與捐款。
在德國、瑞典、加拿大、澳洲等國,公款補助政黨已經制度化。實際上,瑞典ACE選舉知識網絡研究統計,180個國家當中,僅有25%國家完全不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補助,馬來西亞是其中一個。
ADVERTISEMENT
主管國會與法律事務的部長旺朱乃迪近日公佈,政府將在國會提呈政黨獻金法案,管制政黨收受政治獻金與捐款。此案立意良善,但是管制政黨獻金,必須與公款補助機制相輔相成,否則只會讓政黨之間的競爭失衡。
已經在威權年代透過國庫通黨庫手段累積黨產的老牌政黨,根本不需要依賴小額捐款與政治獻金生存;反觀長期依賴依靠民眾捐款的政黨或後進新興政黨,必須要面對政治捐款必須公開,進而引起捐款者恐懼而減少捐款意願的問題。
因此,政府若要提呈政黨獻金法案,限制個人或公司政治捐款定限,要求每一個政黨公開透明呈報超過一定額度的政治捐款,則必須同時在法案內置入公款補助機制,否則,只會讓富者恆富,小黨式微。
馬來西亞在2018年經歷第一次政黨輪替,我們雖然沒有一夜之間變成理想國,但納吉的案件在經過高庭、上訴庭、聯邦法院三審定讞,基本上證明,我國的民主體制依然正朝著對的方向前進。
任何一個民主轉型國家都需要耗費十幾廿年的時間,修訂法律、增加或縮編各種政府機關,達到改革目的。這些工作都不是首相籤一個名就立即水到渠成的事情,而必須經歷朝野磋商,有時候甚至是討價還價,在天時地利人和都有的情況下,才能夠促成法律的修訂。
縱然民主改革這條路並非坦途,但眾多選民在2018年投下的那一張票,是有價值與意義的,我們必須深化民主改革議程,讓2018年的果實繼續開花結果。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