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男子涉谋杀19岁艺术学院女生获判无事省释,而非无罪释放,法官解释,辩方的无罪论等同于永远豁免于法律制裁,但为了捍卫人命的价值和尊严,法庭无法苟同辩方的立场。
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一年级学生张玮凌(19岁,洋名Felicia)2007年6月30日失踪,案件备受民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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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国刑事侦查局13年后取得惊人突破,将案件重新列为谋杀案,并在2020年12月逮捕了其中一名被告阿末丹尼尔(Ahmad Danial Mohamed Rafa’ee),随后以谋杀罪名提控。
被告还押一年半后,案件峰回路转,控方指被告的同谋拉吉尔(Ragil Putra Setia)至今仍逍遥法外,决定等同谋落网后再一起审理,于是在今年6月27日申请谋杀罪名无事省释。
无事省释并不等同无罪,若有新证据,控方仍有重新提控的权利。
针对驳回被告代表律师的无罪释放申请,法官在昨日发布的判词中解释,辩方没有引用任何法律或法院裁决,而且被告的要求意义深远,若无罪释放,等同于永远豁免于法律制裁,即使将来出现新证据,也无法重新提控。
有鉴于此,法官认为,为了捍卫人命的价值和尊严,并追究那些枉顾人命者,这样的豁免权在现实中是前所未闻的。
“此案令人发指,已超越了时间的局限,即使再久,我们势必追究到底。”
辩方要求法庭把被告当成例外,法官认为,即使被告的确受了苦,但仍不及公众利益来得重要,即涉案者必须对死者的死付出代价。
辩方针对该裁决上诉。
法官:被告擅长伪装
法官指被告擅于长时间伪装,要下结论还需谨慎行事。
判词披露,辩方坚持被告无需为死者的死负责,但法官认为,现在就下此定论远超出了这次的审理范围。
“从案件本身来看,很明显的,在得出任何结论前,都需谨慎行事。”
法官也不讳言道,被告擅于长时间伪装和保守黑暗的秘密,进而利用这些技能来维护自身利益,为自己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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