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訊)從免稅區購買酒精飲料後以比市價便宜的價格轉賣,淡杯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偵破轉賣免稅酒牟利的勾當,今日凌晨拉隊突擊新山一家店屋時,當場逮捕2名男子,並且充公市值112萬2875令吉76仙的各類酒精飲品。
執法人員是在今日凌晨12時15分,到上述位於新山福林園(Taman Daya)的店屋,展開“違禁品行動”(Op Kontra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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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今日在淡杯水警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警方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與1976年國產稅法令(Akta Eksais)展開調查,2名嫌犯分別63歲和30歲,前者是我國永久居民,後者是外籍人士。
出席發佈會者尚有柔州副總警長拿督許國振,以及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指揮官莫哈末再拉尼。
他表示,警方在突擊行動中,充公1273箱共3萬0696罐每罐售價為6至6令吉25仙的酒精飲品,以及1004支每支售價為140令吉的酒精飲品。
他透露,嫌犯在免稅區購買免稅酒後,以比市價低逾1令吉的價格轉賣,顧客多為在本地的外籍勞工。
他舉例,其中由嫌犯以3令吉左右的價格購買的酒精飲品,在轉賣後可賺取接近100%的回酬。
“嫌犯將這些酒精飲品藏在店屋附近,並按照顧客的需求出售,警方在突擊上述店屋時,發現幾罐免稅酒後,進一步展開突擊行動。”
他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嫌犯已以這樣的模式運作了三四個月的時間。
另一方面,卡瑪魯查曼透露,警方專案組於7月28日至31日期間,分別在依斯干達公主城、古來與峇株巴轄展開違禁品行動,一共逮捕17名嫌犯,並充公37萬8020令吉的物品,其中包括11萬7600升的柴油,價值19萬1240令吉。
他說,遭逮捕的嫌犯有15人是本地男子、1人是外籍男子、1人是本地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28至53歲,其中2人有刑事與毒品案底。
他指出,警方也在突擊行動中,充公15輛羅裡、油站賬單等。
此案在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5(1)(d)(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條文、第35(1)(c)條文及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1(無持有官方文件非法攜帶/擁有統制品)條文下受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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