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日讯)峇株巴辖“假借贷诈骗集团”的9名嫌犯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其中8人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以半年监禁代替,另一名17岁未成年少女则定于9月21日另行审讯。
8名认罪的被告包括:莫哈末沙鲁(24岁)、莫哈末奇玛鲁(25岁)、莫哈末祖费查(30岁)、莫哈末慕斯林(24岁)、诺法蒂拉(19岁)、胡达娜尔拉(19岁)、陈俊发(18岁)及王祖兴(23岁)。(以上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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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5男4女被告,分别来自吉隆坡、雪兰莪、吉兰丹、马六甲、槟州及士姑来,案发时并聚集在峇株巴辖进行假借贷诈骗活动,目前全国各地受害者损失的总金额多达150万令吉。
控状指被告于7月1日至17日,在峇株巴辖圣淘沙花园利用8台手机及1台电脑,结伙进行违法的假借贷活动,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2)(串谋)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希达在8名被告认罪后,宣判每人罚款5000令吉或以半年监禁代替;而另一名17岁未成年少女则定于9月21日另行审讯,并获准以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茜蒂卡莉查副检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许莎云(译音)。
根据警方发表的文告,“假借贷诈骗集团”成员通过手机即时通讯程式WhatsApp,向受害者提供贷款服务,但有关的借贷公司并不存在。
不法分子会联络受害者,要求先缴付律师费、合约费及保险费等各种费用,并使用几个不同的户口让受害者付款,过后便与受害者中断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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