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訊)柔佛州警方近日在多次行動中,逮捕11名涉嫌潑漆、放火燒屋的大耳窿跑腿,並充公各類贓物,包括汽車、摩托車、衣服、手機以及1295令吉現金,共偵破13宗相關案件。
柔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今午在新聞發佈會上披露,嫌犯分別是2名華裔男子、1名華裔女子、7名巫裔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年齡介於19至46歲,他們來自兩個犯罪集團,皆沒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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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13宗案件,10宗來自柔州,分佈在新山、峇株巴轄、麻坡與哥打丁宜,另3宗則來森美蘭州的芙蓉。”
卡瑪魯查曼披露,警方是在接到民眾提供的線索後,於本月28日下午4時至29日下午4時30分之間,出動來自柔州總部、新山南區警區與新山北區警區刑事調查部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到依斯干達公主城和彩虹花園展開多次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分別在不同的住宅內逮捕嫌犯,並充公贓物。”
他指出,犯罪集團相信是從今年5月開始活躍,他們在社交媒體張貼廣告,聲稱是新加坡合法放貸公司,吸引受害者點入網頁,填妥名字、身份證號碼與銀行戶頭後,在不經受害人同意下,直接將錢匯入受害人戶頭。
“之後,他們便指派跑腿,到受害人的住家地址潑漆、放火燒屋,以威脅受害人還債。”
他透露,警方仍在調查嫌犯所屬的兩個犯罪集團是否有關聯,以及集團是否來自本地。
卡瑪魯查曼也指出,受害人多數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人,跑腿則主要是因無法償還大耳窿債務或受高額跑腿費吸引而犯罪。
“受害人與大耳窿跑腿揹負的債務,大約介於1000令吉至3000令吉,但被要求償還高額利息。”
據他透露,若是潑漆,跑腿每次可獲450令吉,放火燒屋則可獲800令吉跑腿費。
“嫌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下被扣留7天協助調查,他們涉嫌牴觸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壞)條文及第435(蓄意縱火)條文。”
另一方面,卡瑪魯查曼表示,柔州警方今年截至目前,共接獲125起相關案件,其中71宗涉及潑漆,其餘則為放火燒屋。
他勸請大耳窿跑腿停止類似的犯罪行為,因為警方將會持續展開執法行動,以將他們逮捕歸案。
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尚有柔州刑事調查主任沙胡利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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