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柔佛州警方近日在多次行动中,逮捕11名涉嫌泼漆、放火烧屋的大耳窿跑腿,并充公各类赃物,包括汽车、摩托车、衣服、手机以及1295令吉现金,共侦破13宗相关案件。
柔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查曼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嫌犯分别是2名华裔男子、1名华裔女子、7名巫裔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年龄介于19至46岁,他们来自两个犯罪集团,皆没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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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13宗案件,10宗来自柔州,分布在新山、峇株巴辖、麻坡与哥打丁宜,另3宗则来森美兰州的芙蓉。”
卡玛鲁查曼披露,警方是在接到民众提供的线索后,于本月28日下午4时至29日下午4时30分之间,出动来自柔州总部、新山南区警区与新山北区警区刑事调查部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到依斯干达公主城和彩虹花园展开多次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分别在不同的住宅内逮捕嫌犯,并充公赃物。”
他指出,犯罪集团相信是从今年5月开始活跃,他们在社交媒体张贴广告,声称是新加坡合法放贷公司,吸引受害者点入网页,填妥名字、身份证号码与银行户头后,在不经受害人同意下,直接将钱汇入受害人户头。
“之后,他们便指派跑腿,到受害人的住家地址泼漆、放火烧屋,以威胁受害人还债。”
他透露,警方仍在调查嫌犯所属的两个犯罪集团是否有关联,以及集团是否来自本地。
卡玛鲁查曼也指出,受害人多数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跑腿则主要是因无法偿还大耳窿债务或受高额跑腿费吸引而犯罪。
“受害人与大耳窿跑腿背负的债务,大约介于1000令吉至3000令吉,但被要求偿还高额利息。”
据他透露,若是泼漆,跑腿每次可获450令吉,放火烧屋则可获800令吉跑腿费。
“嫌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下被扣留7天协助调查,他们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及第435(蓄意纵火)条文。”
另一方面,卡玛鲁查曼表示,柔州警方今年截至目前,共接获125起相关案件,其中71宗涉及泼漆,其余则为放火烧屋。
他劝请大耳窿跑腿停止类似的犯罪行为,因为警方将会持续展开执法行动,以将他们逮捕归案。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尚有柔州刑事调查主任沙胡利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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