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訊)新山市政廳與柔佛州水利灌溉局簽署諒解備忘錄,市政廳人員日後可進入轄區內河道、溝渠及柔佛海峽範圍展開清理垃圾等工作,避免水災發生。
透過簽署上述諒解備忘錄,新山市政廳將根據需求進行防洪互補工作,包括:清理取土坑(parit pinjam)的水生植物、清理垃圾,挖掘取土坑、河道、柔佛海峽和蓄水池,以及修復河岸、更換及維修安全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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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工作將會在柔州水利灌溉局監管的河流區、取土坑、柔佛海峽及蓄水池進行,涉及範圍也是新山市政廳的轄區。
涉及的河流包括:地不佬河、士姑來河、避蘭東河、地南河、登加河及馬來由河;涉及的取土坑包括:甘榜巴西、甘榜斯里再也及甘榜斯里昔當;涉及的柔佛海峽範圍包括:麗都海邊、士都蘭海邊及碧雅灣海邊。
新山市長拿督莫哈末諾阿佔今日主持新山市政廳常月會議後,見證雙方簽署諒解備忘錄,他於較後接受媒體詢問時說,基於管理系統不同,雙方需要在這方面達成共識,才能讓相關工作有效進行。
他說,這麼做是為了避免工作重疊,以及在發生水災及出現垃圾問題時,雙方可以協調快速採取行動。
他表示,水利灌溉局的監管範圍為大河流,市政廳則是負責監管河流支流及溝渠,因此雙方在管理河流垃圾和水災方面,必須要通過簽署諒解備忘錄來達成共識。
“如此一來,若有需要,新山市政廳也能委派人員,直接進入水利灌溉局的管轄範圍,迅速處理相關問題。”
莫哈末諾阿佔也透露,早前市政廳在地不佬河上游,最高紀錄是一個月內可收集多達80公噸的垃圾,平均每個月可收集50公噸的垃圾。
他表示,河流的垃圾問題持續存在,民眾頻頻把垃圾扔入支流,導致問題無法一勞永逸解決,尤其漲潮時垃圾就會浮上岸,清潔人員一天必須在有限的時段內進行清理工作。
他說,市政廳將持續與柔州水利灌溉局合作,在處理河流垃圾及水災問題方面,採取互補的形式工作。
出席者包括:新山市政廳副秘書娜札土爾昔瑪、法律顧問瑪斯尼佔、黨鞭拿督莫哈末多爾瑪,柔州水利灌溉局副局長諾阿茲瑪、新山縣工程師阿都拉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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