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19日訊)法庭指示要求報窮局釐清部分文件,居鑾中華公會今日暫緩收回中華紀念館地段。
副會長曾維光今日表示,由於法庭需要報窮局提供相關文件,因此指示暫緩執行庭令,直到取得最新的庭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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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鑾中華公會是在日前取得所有權令狀(Writ Milikan),從而取得居鑾中華紀念館所在墓園地段和建築物的所有權,並在7月12日在該會在律師陪同下給予墓園管理層誠信集團7天通知,7月19日將正式回收該地段。
居鑾中華公會與誠信集團屬聯營關係,後者將該會屬下的中華老義山地段,發展成現代化的殯葬福地和風景墓園,但誠信集團從2018年開始拖欠分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新山地方法庭在2021年1月判決居鑾中華公會勝訴,法庭判決答辯人誠信集團要把2個居鑾區Lot 416和Lot 387的地段給訴方居鑾中華公會,同時繳付51萬8519令吉欠款,而訴方可以獲得的產業包括土地上的不動產。
誠信集團而後上訴,最終新山高庭判決維持原判,即居鑾中華公會勝訴。
曾維光表示,該會只會回收土地和建築物,而誠信集團的生意與居鑾中華公會無關,但無論如何,該會會公平對待所有已在中華紀念館購買骨灰塔和墓地的民眾。
另外,該會青年團團長黃世達表示,無論事態如何發展,該會將會公佈事件的進展,確保民眾的權益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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