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小三”在社交媒體上騷擾“正宮”超過半年,精神評估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強制性治療,法官判她入獄4個月2周。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44歲的華族女被告面對1項盯梢罪名,指她在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跟蹤“正宮”,並在臉書和Instagram上傳32則有關“正宮”和其丈夫的貼文,對“正宮”構成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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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認罪,案件經由審訊後,今年3月被判罪成。法官上個月令她還押接受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評估,而今早評估結果顯示,她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
主控官指出,被告對受害者做出的指控造成了傷害,包括指受害者的丈夫跟孩子有不倫之戀,指受害者涉及賣淫、強姦、綁架等罪名。
主控官透露,受害者供證稱每週會檢查被告的貼文3、4次,為此蒙受巨大的心理壓力。
主控官認為,被告審訊期間也毫無悔意,不僅對出庭供證的受害者持續作出指控,還否認發佈貼文,要求判被告入獄至少5個月。
法官判她入獄4個月2周,被告聽聞判刑後試圖討價還價,詢問能否減至2個月,但法官沒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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