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一名大马籍男子怀疑室友偷钱,对质不果后竟用酒瓶猛砸对方,结果被判坐牢30个月和打鞭5下。
《联合早报》报道,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蔡振宝(26岁),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一项持武器重伤他人的控状后,被判坐牢30个月和打鞭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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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受害者案发时是被告的室友,在盛港一带的咖啡店当厨师。
根据案情,被告去年5月29日晚上9时,发现自己藏在饼干罐内、总值50新元的零钱不翼而飞,他怀疑受害者偷走这笔钱。
被告发短信到多个有受害者在内的群组,指自己的钱不见了,还暗指是受害者所为。受害者看到短信后,立即视讯被告否认偷走他的钱。
不过,被告不相信对方,他随后到咖啡店找受害者对质。他先指示对方跟着自己,把对方带到咖啡店后方的厕所附近,他沿途还拿了2个酒瓶当武器。
待受害者走近时,被告二话不说就拿酒瓶砸向对方的头部,2个酒瓶当场应声碎裂。
突然被袭击的受害者出于自卫抓着被告的脖子,被告当即气得拿着碎裂的酒瓶多次捅向对方的腹部、肩膀、手臂和大腿。
两人随后同时跌倒,受害者倒地不起后,被告却不顾他,独自起身离开。
受害者事后被送院急救,被诊断出腹部、肩膀、手臂和大腿多处被捅伤,甚至有几处伤口深至肌肉层,最深达7公分,须动手术和缝针,前后拿了28天病假。
控方斥责被告恶意袭击受害者,意图造成对方重伤,所幸受害者没有留下永久性的伤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控方也说,被告公然在咖啡店打人的举动,将引起公众的不安,加上他干案后不顾受害者倒卧在地就独自走开,因此罪责相当重。
律师代为求情时则指,被告没有案底,他是一时冲动才干案,如今懊悔不已。受害者事后已原谅被告,2人目前仍然是朋友。(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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