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妻子酒後開車撞燈柱,男子明知妻子闖禍回到家,卻對上門的警員謊稱妻子不在家,導致警員沒法當場進行呼氣測醉分析,無法確定他妻子是否酒駕。
現年45歲的丹麥籍被告克勞斯本月29日承認一項提供假資料的罪名後,被判監禁一個星期。他不服所判,有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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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的妻子劉夏(譯音)於2019年10月22日,到聖淘沙高球俱樂部與朋友喝酒聚會。被告雖然不在場,但他清楚妻子會在聚會中喝酒。
當晚9時30分,劉夏開車回家途中,撞上聖淘沙一帶的燈柱,但她沒有停車,徑自離開現場。一名目擊者記下了她的車牌通知警方。
被告後來在公寓停車場接妻子時,管理員曾獲知劉夏開車回家時發生意外。
數名警員接獲通報後,找上被告住家,並在公寓管理員和保安陪同下,於隔天凌晨12時30分上門要求與劉夏瞭解情況。
謊稱妻子不在家 拒讓警員入屋
然而,出來應門的被告卻謊稱妻子不在家,而是在荷蘭村與朋友聚會。警員要求被告撥電給妻子,他卻繼續謊稱妻子沒接電話,並嚷嚷說他已強調妻子不在家“500次”。
公寓保安之後確認劉夏沒有離開單位,警員於是再次上門,但被告仍堅持妻子不在家,也拒絕讓警員入屋,導致警員無法及時對劉夏進行呼氣測醉分析。
劉夏直到當天上午11時許,即事發12小時後才在警局進行呼氣測醉分析,而檢測結果顯示“過關”。
同月25日,被告到警局錄口供,聲稱他當時不知道妻子行蹤,但妻子曾透露她在荷蘭村。
律師代為求情說,被告不該被判處監禁,因為警員當時沒有明確說明正在調查酒駕罪名,也沒要求劉夏進行呼氣測醉分析,因此被告提供的假資料不影響調查結果。即使被告知道妻子闖了禍,也不能斷定他知道警員是在調查酒駕罪名。
律師也說,警員在凌晨時分多次上門,剛好被告當時獨自照顧生病的孩子,才會情緒激動,他對此感到抱歉。
控方則反駁說,儘管警員當時沒有明確表明正在調查哪一項罪名,但依據當時的情況可以知道事態嚴重,被告卻多次撒謊讓妻子得以逃過可能面對的酒駕罪,籲請法官判處他監禁2至3個星期。
妻被罰款1400新元 吊銷各級駕照3個月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指出被告包庇妻子的行為影響了警方調查,因此判他監禁一個星期。
至於劉夏,她事後承認觸犯公路交通法令,被判罰款1400元(新幣)和吊銷各級駕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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