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新租客申诉公寓单位不干净,房屋经纪于是要求前女租客把房子清理后再移交。女租客的哥哥出面交涉时和房屋经纪起争执,她的儿子上前调解,结果却在过程发怒挥拳打伤房屋经纪。
《联合早报》报道,前女租客的儿子是24岁的陈凯峰(译音),他面对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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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的母亲(52岁)早前租下案发的公寓单位,她有意搬离,房屋经纪于是找来一名59岁的男子租下单位。
前年12月15日晚上7时,当时34岁的房屋经纪跟新租客一起上门处理交接事宜,被告和他的母亲、舅舅(55岁)及妹妹(20岁)都在场。
要帮外甥顶罪 被告舅舅录口供时却改口
新租客当时发现单位有些地方不干净,因此要求清理后才移交单位。
房屋经纪于是要求被告的母亲将单位打扫干净,舅舅得知后很不悦,当场找房屋经纪理论。
被告见状赶紧上前劝架,但他在过程中不知何故突然光火,一拳打向房屋经纪脸颊,导致后者跌倒。房屋经纪的妻子得知后,拨电报警处理。
事发后,被告的舅舅一度有意帮外甥“顶罪”,要房屋经纪向警方指认自己是动手的人。
舅舅后来也告诉到场的警员,自己就是打伤房屋经纪的人,但他后来录口供时却改口,声称他和被告都没打人。被告的母亲也在口供书中否认被告打人,还称房屋经纪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撞到橱柜而受伤的。
庭上没有披露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发的,他的母亲和舅舅是否会因提供假资料被控也不得而知。
房屋经纪遇袭后送院治疗,被诊断出脸部多处受伤,他的脸颊骨折,眼睛周围有2公分的撕裂伤,他后来拿了4天病假。
律师代为求情时指,房屋经纪当时恶言相向,被告为了保护母亲才一时冲动打人,并非预谋干案。他事后已接受情绪管理相关的辅导,也有意赔偿,但被拒绝。
律师也指,被告案发时年仅23岁,改造潜能高,要求法官判他接受缓刑监视或高额罚款。
不过,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场,认为受害者伤势相当重,而且被告不能因为与他人有分歧就动手打人,有必要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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