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曾被三司喻为“新加坡最糟的医疗失职案之一”,乱打麻醉药害总裁窒息死的执刀医生,昨日在当地法庭被判入狱4个月。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早前已遭除牌的医生黄明汉(46岁)和在旁协助的女医生朱秀春(58岁),双双被控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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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杨忠礼太平星房地产投资信托管理(YTL PacificStar)公司的前总裁王鸿治,终年44岁。
上述两人都是位于乌节路国际大厦(International Building)Reves诊所的医生。他们于2009年12月30日,在诊所内为王鸿治做超声波抽脂塑身(VASER liposuction),抽出腹部和腰部的脂肪,并将脂肪转移到胸部。
黄明汉和朱秀春,都没接受过注射麻醉药丙泊酚(propofol)的相关培训。案发当天,黄明汉在没有麻醉师的情况下,让朱秀春帮忙替王鸿治注射丙泊酚,以及镇痛剂麦啶(pethidine)和掺杂利多卡因(lignocaine)的药水。两人前后注射多达90毫升的丙泊酚,导致王鸿治陷入深度麻醉。
抽脂手术结束后,两人先后离开手术室,留下一名没有专业培训的诊所助理看住死者。当黄明汉在10分钟后回到手术室时,发现死者脸色苍白,立刻急救并电召救护车,王鸿治最终抢救不果身亡。(部分人名译音)
闻判显镇定 获准下月服刑
验尸官指出王鸿治被注入过量的麻醉药而进入深度麻醉,无法自行控制气道,因气道阻塞而窒息身亡。死者的遗产管理人事后入禀高庭,向黄明汉、朱秀春和诊所索赔,最终获赔326万元(新币)。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案发时,使用麻醉药的相关条例并不清晰,被告以为凭他和诊所职员的经验,可在抽脂术中使用丙泊酚,没料到这么做会违反条例。
在妻子陪伴下出庭的黄明汉,闻判时显得镇定。他通过代表律师表示,入狱前须要完成工作事项,以及庆祝女儿的生日,申请在下月4日才开始服刑,获得法官批准。
法官:13年冗长诉讼
监4个月足以惩戒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的鲁莽行为是致死的原因,而且当救护人员到场时还隐瞒曾为死者所打的麻醉药物,甚至在事后更改了他的医疗记录,企图瞒天过海,刑罚理应是监禁一年起跳。
事情早在2009年发生,却因种种原因被告十多年后才被控。
法官指出,虽然控方没有失责,但被告经历冗长的13年诉讼过程,刑罚应该有所减轻,认为4个月足以惩戒被告,并且能够阻吓其他人。
但法官下判时强调,被告为死者注射过量的麻醉药,以及未适当观察死者的情况,是导致死者丧命的唯一和直接原因,他应为此背负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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