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柔佛州马华妇女组主席黄友凤律师认为,任何到政府建筑物的访客,尤其是女性访客,只要穿著得体、不暴露、不是短裤或无袖衣服,保安人员都不应该拒绝她们进入。
她指出,新山市区联邦大厦保安人员指一名女士的裙子过短而拒绝后者进入,根据报道,该名女士的裙子事实上超过膝盖7公分,但有关保安人员以“menjolok mata dan tidak sopan”(碍眼及不得体)为由,阻止这名女士进入大厦,并坚持非穆斯林的穿著也应该长至脚踝或穿裤子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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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膝裙子被指不得体
她今日发表文告说,柔州马华妇女组对上述保安人员的措举深表遗憾,促请相关单位清楚说明非穆斯林女性的穿著规格,避免再度发生不愉快事件。
她质问,过膝7公分的裙子难道还不够长?她对这些保安人员的举动感到匪夷所思,也对政府建筑物的衣著标准和道德准绳感到疑惑和担忧,非穆斯林女性的穿著是否如有关保安人员所说,必须长至脚裸?或是有关保安人员本身矫枉过正,按照自己对服装的主观意见来采取行动?
她说,2015年曾发生相似的事件而引起轩然大波,当时一名女性被拒绝进入陆路交通局大厦,最后在“披上纱笼遮羞”后才被允许进入。
恐造成执法权力遭滥用
她感到担忧,这种执法将转变为道德监管和对他人价值观的威胁,而不是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和访客的安全,后者才是国家建筑物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
“我们也担心任何具有卑劣思维的大厦管理人员,可能会滥用执法权力,公然的对女性甚至男性的身体进行注视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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