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昔加末3日讯)昔加末警方在劳动节前夕逮捕一名醉酒华裔四驱车司机。
昔加末警方在脸书贴文指出,警方于4月30日晚上约11时55分,在“安全行动18”设置的路障截停一名华裔四驱车男性司机,并发现该名男子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清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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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搜查四驱车后并未发现任何违禁品,司机随后被逮捕以协助调查。尽管警方经常进行取缔行动,但仍有司机在喝酒之后开车。
任何人在饮用过量酒精后开车,将在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少过1万令吉和不超过3万令吉罚款,也能被判入狱不超过2年。
若是重犯则可被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或被判入狱不超过5年。
在此法令下被定罪者,将从定罪日期算起,吊销驾驶执照不少于2年。至于重犯者则将被吊销驾驶执照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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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4日讯)一名交通警察在车祸现场维持秩序时,突被一名怀疑醉酒驾驶的司机撞飞,导致左臀骨折、脸部和下巴受伤且割伤右手,肇祸司机则左手受伤。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证实,这宗撞伤交警的案件于今早7时05分左右,在班台路往百万镇第3.6公里处发生
他表示,在案发前,另一辆车子在该路右侧车道翻覆,该名交警较后到场指挥交通,肇祸司机则从后方驶来,并从右车道转向左车道,撞倒了当时站在左侧的交警。
“该名交警被弹抛到肇祸车子的前挡风玻璃上,然后翻倒在路中间。”
他说,肇祸司机的酒测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21毫克,初步尿液检测则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他表示,警方援引1987年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即酒驾致伤他人角度查案。
警方要求目击事故的公众,到新山南区交警办公室提供资料,并可联系查案官李雅叶(译音),电话:014-697 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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