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訊)30歲失業女子吸毒後,竟在路上反方向行駛,撞及另一部轎車,所幸未釀成傷亡。
ADVERTISEMENT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魯碧雅今日在文告中表示,上述意外於昨日凌晨1時45分,在新山往亞依淡路第16公里處發生。
她透露,女子在案發時在道路上反方向行駛時,撞及另一輛轎車的車頭和右側,女子和被撞車輛的司機都沒有受傷。
她表示,警方在接獲投報後,已扣捕涉案女子,其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她說,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條文查案。在此條下被控者一旦罪成,初犯可被判最少2年監禁、罰款1000至5000令吉,以及吊銷駕照2年;重犯可被判監禁最少5年、罰款5000令吉至1萬令吉,以及吊銷駕照最少5年。
她補充,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a)條文查案。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另一方面,有民眾將女子逆向行駛的視頻和相關照片上載至社交網站,引起熱議。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讀者提供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