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訊)新山北區警方展開的取締酒駕行動中檢舉了5名司機,當中有包括一名新加坡籍男子在內的兩人涉嫌酒後駕駛,隨即加以逮捕。
新山北警區交通調查與執法組今日發文告表示,該執法組人員於昨日在皇后花園警察局管轄範圍內的士姑來蘇特拉登雅路(Jalan Sutera Danga)展開酒駕行動(Ops Mabuk),以取締酒駕和超速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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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行動中,警方檢查了5名年齡介於30至40歲以下,疑似酒後駕駛的司機。5人當中,有2人因涉嫌酒後駕駛而被捕,其中包括一名新加坡籍人士,另3人吹氣檢測結果為陰性。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調查此案,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少1萬令吉至最高3萬令吉、強制監禁不超過2年。
在本次在這次行動中,警方共檢查了61輛車輛,並就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發出了共23張罰單,包括闖紅燈(14張)、車牌不合規格(1張)、駕車使用通訊工具(5張)、沒有繫上安全帶(1張)和無牌駕駛(2張)。
警方指出,此次行動旨在教育道路使用者不要酒駕,尤其佳節將至,酒後駕駛恐會危害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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