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马华柔佛州法律局主任洪文兴认为,虽然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已就其被指持有数家公司股票作出解释,但有关解释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他说:“从法律角度来看,一个股票户头在某人名下,户头就是属于他的,他必须对所持有的户头负责,户头由胞弟使用购买股票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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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兴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尽管反贪会顾问团表示该事件不涉金钱利益或利益冲突,但有关事件还是需让公正、公平和具说服力的独立单位进一步调查,以给予人民清楚的交代。
他指反贪会作为展现清廉和打击贪污的机构,但是阿占巴基面对的指控却让民众对反贪会持有负面的观感。
“反贪会高官被指涉案,除了打击当局声誉,也让人民对该会失去信心,政府有必要着手处理有关事件,以免塑造大马成清廉国的努力蒙灰。”
阿占巴基日前涉超额持股,不过他解释指其股票户头是由胞弟使用并购买股票,而且没有从这些股票中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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