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31日讯)居銮警方突击租屋单位,逮捕包括一名公务员在内的4名巫裔男子和一名泰国籍女子,并起获大量毒品,其中该名公务员及另2名男子在尿检测试中呈阳性反应。
也起获气枪电击枪
居銮警区主任刘汉生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昨日上午11时对该名涉案公务员展开调查,前往位于日升院的一所租屋处进行突击行动,起获一把气枪、电击枪、320枚铁球状子弹及大量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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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中提到,落网5名男女年龄介于21至24岁,其中包括公务员在内的3名巫裔男子,在尿检中对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呈阳,其中两人也有犯罪纪录,曾触犯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条文及1952年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文告中透露,被捕男女已被延扣协助进一步调查,警方也在现场搜出9个疑似用作装毒品液体的空桶、一把气枪、一个装着320枚铁球子弹的玻璃瓶、一个黑色背包装着一把电击枪。
“在场也起获多达19.7克装在塑料袋和盒子的马丸(Pil kuda)、冰毒、6个各品牌手机及400多个写着各类英文标签,疑似盛装毒品液体的可疑瓶子。”
警方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长14年,以及鞭笞至少6下;援引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鞭笞;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
39A(1)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和鞭笞不超过9下;援引
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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