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人居住老家逾60年 申請水供驚揭地段屬他人




(古來30日訊)加拉巴沙威新村一名69歲的老翁日前到水務公司申請自來水供時,才發現3代人居住了逾60年的老家地段竟屬於他人所擁有,令他們感到大吃一驚。
這名屋主張細興與妻子黃大妹(68歲)所住的地段,建有兩幢房子。
ADVERTISEMENT
張細興告訴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他們一直以來飲用家裡的井水,但最近井水受死老鼠汙染,他們於今年4月間向水務公司申請自來水供。詎料,當他們在申請水供時,卻被告知他們的住址已有地主申請水供,不能再提出申請。
他指出,在經過查詢後,才發現他們所住的地段已被人申請,且申請人還將相關地主售賣給第三方。
他表示,這意味著他們什麼都沒有了,他們不知道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雖然感到非常生氣,卻不知道此事為何會發生。
古來國會議員張念群特別助理黃勃揚表示,國會議員辦公室於今年10月間接獲張氏的投訴,經查詢發現張氏的長子張順親早在2011年向古來土地局申請住家的地契,但他們前往申請水供時,才發現相關地契已在2016年被他人申請獲得。
他表示,已經在向古來土地局瞭解情況後,並於今年10月26日陪同張氏到沙威警局報案。
他指出,在一般的情況下,土地局在發出新地契之前,都會前往該處展開調查,並向利益相關者查詢。
“在張氏的個案中,地契的發出是否經過清楚調查?住在該土地上的屋主(即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為何沒有被知會?是否程序上出了問題? ”
他表示,昨日就上述課題與古來土地局官員會面時,悉知相關土地的交易已被凍結,該局指已向州土地局提出建議,召見利益相關的3方,即張氏、申請獲得土地者及新買主商討解決問題。
他表示,通常一片土地出現兩間屋子,屋主在申請地契時,地契都會被建議劃成兩段,讓兩方利益相關者(即屋主)優先獲得申請。
“當然,間中可能出現申請程序的問題,我們將繼續向土地局跟進。但,我們希望通過這一個案提醒新村地契的年長者,一定要儘速申請地契及將程序處理好。”
行動黨加拉巴沙威支部主席李國萍則表示,相信類似的事件不僅發生在沙威,希望全國各地的村民都能加以關注,積極向土地局申請所居住房子的地契,不要等地契的申請出狀況後才來亡羊補牢。
他呼籲土地局在發出新地契之前,應該細仔地展開調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