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日讯)柔佛州团结、商贸及消费人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发虎透露,柔州政府正在草拟一项新规定,要求杂货店及流动小贩等零售业者为商品标示价格,并列为业者申请地方政府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
张发虎今日在峇株巴辖大吉超市主持“屠妖节价格统制计划检查行动”时表示,一些零售店的商品没有标示价格,将导致消费者受骗或感到混淆,所以必须标价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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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过去贸消局及地方政府没有一起探讨此事,但如今贸消局已建议柔州政府,将“标示价格”列为零售业者申请地方政府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
“目前贸消局建议的这项新规定,还在草拟及研究当中,相信将会获得州政府接纳,届时零售店及其他流动小贩,都必须为商品标价。”
张发虎表示,目前柔州各类佳节货品的供应充足,如果一些商家的商品售罄,消费者也可以向邻近的其他商家购买,市场不会出现断货的情况。
“日前一名来自丰盛港的消费者投诉当地肉鸡缺货,其实只是一家商家的肉鸡刚好卖完,消费者可以到另一家购买。”
他指出,消费者可下载“Price Catcher”手机应用程式,先比较商品价格,以购买更便宜的商品。
张发虎透露,柔州贸消局从昨日开始展开1星期的屠妖节价格统制计划执法行动,全柔首日共检查9名批发商及98名零售商,但并未发出任何罚单。
他说,全柔约有200名贸消局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执法行动,而且目前的罚款额也调高3倍,以警惕商家切勿违例。
“这次共有11种商品被列为屠妖节统制品,我今日在大吉超市巡视时,发现一些统制品的售价低过当局规定的顶价,值得鼓励。”
他说,目前许多民众在疫情下经济陷困,希望商家能体恤消费者,切勿囤积居奇或抬高价格。
上述检查行动出席者包括柔州贸消局局长莫哈末海鲁安华及贸消局官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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