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下店面敲掉后面的一道墙安装拉门,竟然需要花费高昂的申请图册费,而且还要面对未批先建的罚款。”
“原有的车厂业者健康出现问题,所以转让给其他人,新人接手申请商业执照竟然有那么多繁文缛节,以前很简单,但现在很多政府条例必须符合,而且要付很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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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都是卖吃的食档,十几年来都是如此,但新的租户签了合同后装修好了也开始营业了,去申请县议会执照竟然被拒于门外。”
小弟不是县议会的新人,过去曾经担任过7年的县议员,今年5月再次被马华推荐成为县议员,对于县议会的行政和条款我都不陌生,但万万没有想到4年后再次进到县议会,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压力,“Law by Law”(一切依照法律行事)的压力让人民喘不过气。
曾经参与多个县议会小组,让我感到最自豪的莫过于执照组的巨大改变,原本申请执照是没有批准期限的,不懂什么时候才会批准下来,而且时常会有执法单位来“巡视”;改革后的机制已下放权力给执照单位主管,低风险的零售或商业活动在标准的商业单位营业,可以当天获得批准,无需会议决定。
还有,原本执照一日不被批准都不可以安装招牌,若违例安装招牌将会面对罚款,改革后只要招牌根据县议会的规格和标准,广告牌设计获得执照部主管同意即可安装,就算执照还没批下来,也不会面对罚款。
据说2018年换了政府后,很多东西开始“Law by Law”,各个部门行政方面吹毛求疵的调整让我感到这个政府在倒退,很多不必要或无关痛痒的东西样样被要求根据条款,最令人无法接受的就是在商业执照方面,加重了商家的负担。
租下商业单位后马上进行装修,就算是连锁店,在东甲县议会管辖区内,以原有获得批准的同样规格装修,图测最终也获得县议会批准,县议会还是要请吃“肉干”。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也太不近人情了!当我对于这样的案例做出提问,县议会官员回答说所有罚款都是根据地方法令的条款,他们只是照章行事罢了。
面对很多民众的投诉和要求协助,我只能要求民众给予一些时间和空间,因为往往政策一旦已经实行了,就很难再倒转回来了。
政策的修订需要政治力量和县议员的凝聚力,也需要县议员都齐心,才可以推翻之前的政策。
太过Law by Law,真的让人民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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