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一艘在巴拿马注册的货船非法停泊在柔佛州东部海域,并声称是按照货船代理的指示才这么做,以等待进一步的航行指示,结果遭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州执法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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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州主任努鲁希占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艘货船上共有24名中国、印尼及越南籍船员,年龄介于18至58岁,他们皆拥有合法身份证件。
他说,执法组今日上午10时在丹绒本纳哇以东方向的9.1海哩处,扣押该艘没有载货的货船。
“经搜查发现,船长无法出示由大马海事局总监发出的停泊许可证,并声称是根据货船代理的指示停泊在这个位置,以等待进一步的航行指示。”
努鲁希占指出,执法组援引1952年商船法令第491B(l)(L)(未经海事局批准下停靠)条文,扣押上述货船展开调查。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努鲁希占强调,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严正执行看守国家海域的任务,以确保我国海域不发生任何罪案。
他说,船主和船长应认真看待非法停泊的课题,避免遭执法单位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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