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日訊)利民達3家商店因沒能提供消毒證明和記錄,而被昔加末衛生局開出1萬令吉罰單。
利民達3家商店在昨午5時50分,被昔加末衛生局官員以沒能提供消毒證明和記錄開出1萬令吉罰單。這3家商店,分別為咖啡店、藥材店和神料店,有關罰單也在社媒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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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藥材店業者李永昌指出,執法人員昨日前往檢查時,他做好所有的標準作業程序,但沒有做到消毒記錄,即沒有在消毒時拍照,也沒有在簿子上記錄消毒時間。他正向衛生局求情,因為負擔不起1萬令吉罰款,尤其是全面封鎖期間沒能開門營業,目前才重新營業一週。
馬華昔加末市議員鄭國威受詢時,指執法人員開出1萬令吉罰單的做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他在昨晚8時接獲通知,於是前往利民達瞭解情況,並在今早向衛生局反映。
“第一,罰款數額太高了。第二,標準作業程序要商家1天進行2至3次消毒工作,但沒有要商家記錄消毒時間,也沒規定必須每半小時進行消毒。如果衛生局要制定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為何不提早對公眾公佈?這樣的執法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
他提到,柔佛剛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二階段,執法人員為何不能先給予警告,而執意開出1萬令吉罰單,為何不能給予通融?
“政府致力推動經濟復甦,但執法人員這樣的處理方式卻與政府背道而馳。今天,利民達許多商店都不敢開門營業了。我將協助業者上訴。”
與此同時,行動黨利民達區州議員陳正春指暫未接獲業者投訴,但他認為業者已有數個月時間沒能開門營業,執法人員卻在此時開出高額罰單,導致業者雪上加霜。
“政府必須檢討罰款數額,1萬令吉是一般業者一兩個月的收入。如果業者在標準作業程序上有點小錯誤,執法人員應先給予書面警告,再犯才開罰。如果類似情況一再發生,試問哪個商家還敢開門營業。”
他也提到,儘管目前疫情稍有緩和,但業者也必須加強防範意識。
另一方面,根據衛生局消息指出,由於動態融合識別熱點系統(HIDE)顯示利民達有商家違反標準作業程序,以致提高疫情感染風險,執法人員因此前往檢查,並在1988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第342條文下開出罰單。
不過,該局將通過3種方式給予協助,即要求衛生部執法組重新檢討該罰單、在342條文下上訴減低罰款數額,以及在法庭開檔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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