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2日讯)餐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记下多名食客的银行卡资料,并在网上盗刷预订酒店客房,被判坐牢7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大马籍男子严春杰(音译),他于昨日在国家法院承认3项欺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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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他曾在多美歌一带的餐馆担任服务员。在顾客付款时,他会趁机记下他们的银行卡资料,之后利用这些信息在费尔蒙酒店官网预订客房。
2024年5月30日,酒店方接到银行通知,指有一笔金额为646.98元(新币,下同,约2169令吉)的交易被撤单退款(chargeback)。酒店经理调查后发现,这笔交易是于去年5月24日通过酒店官网预定的,入住时间为6月7日至8日,预订人是被告。
经理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被告曾6次订房,所使用的银行卡持卡人的姓名皆不相同,其中4笔交易曾遭不同银行提出撤单退款。基于上述情况,酒店方决定将被告列入黑名单。
去年6月7日,被告再次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被酒店职员拦下,并报警处理。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三张来历不明的卡,包括一张滨海湾金沙的钻石会员卡、一张花旗银行信用卡与一张学生卡。
调查揭露,被告于去年1月30日至5月25日期间,共7次使用不同受害者的银行卡订房,其中3次成功入住,3次被酒店拒绝,1次预订失败。被告欠下的房费约8623元,他的叔叔事后向酒店做出了约3168元的赔偿。
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另有5项类似控状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要求法官判他坐牢8至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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