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22日讯)18岁少年涉强奸15岁少女成孕,并在厕所诞下仅28周的婴儿而于今日在新山地庭被控。唯在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案展6月26日审理。
古来警区主任卓明耀今日发文告表示,这名少女的56岁母亲,是于本月15日凌晨约1时30分,在拉央拉央慕尼再也的住家时,听见女儿在厕所内痛苦的喊叫而揭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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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少女母亲走到厕所查看女儿情况,却在马桶内惊见婴儿,随后便将女儿及婴儿送往医院。
他指出,据新山中央医院的解剖报告,婴儿约28周,未有任何伤痕,包括挤压、压迫及外伤。
他说,这名少女指本身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于住家后方遭被告强奸。少女的母亲于当天清晨5时59分向警方报案,警方于当天傍晚6时,拉队拉央拉央甘榜拉也一民宅逮捕被告。
他指出,被告于今日在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下,于新山地庭被控。在相关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至少10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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