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斯干达公主城21日讯)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说,于今年1月起,州内可负担房屋计划的禁止转售期限将从5年提升至10年。
嘉福尼今日出席柔州第十五届立法议会第二期第一次议会后,于新闻发布会表示,在2023年之前,只要超过5年之后的可负担房屋就能转售,唯如今政策更改,禁止转售期限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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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屋主在期限未届满而进行买卖,相关的申请房屋转卖手续将会被驳回。”
嘉福尼指出,所有可负担房屋可以出租给他人居住,只有政府租赁房屋(RSK)和人民组屋(PPR)不能转租他人,否则将会终止持有户的租赁权。
此外,截至今年1月31日,柔州共有33个“生病工程”(Projek Sakit),嘉福尼说,州政府欢迎遇到问题的发展商主动向州政府寻求协助。
“过去州政府协助发展商处理生病工程个案中,包括哥打丁宜的一项涉及620个单位的房屋计划。”
另一方面,嘉福尼在柔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指出,州政府目前通过柔州房屋发展机构协调新山峇力乌纳斯劳勿花园的中低价房屋停工问题,当局也将与发展商出席会议共同设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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