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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

(新加坡1日讯)到新加坡求学的中国籍女学生从公寓坠楼丧命,父亲跨越千里寻真相,新加坡警方强调按程序调查以及验尸,排除他杀可能性后,会再彻底调查。 上述案件于上个月23日早上约7时45分发生,地点在裕廊西41街第31号,死者是19岁的李佳轩。 案发后,社媒上流传各种说法,称李佳轩的案件疑点重重,引起争议。死者父亲李峰(50岁,建筑师)也从中国宁波飞抵新加坡,希望寻找真相。 对此,新加坡警方昨天发布文告指出,警方注意到中国网媒流传的相关新闻,称验尸工作还未进行,死者的近亲就被催促办理后事。 警方驳斥指控,指警方于23日接获一宗非自然死亡案件,涉事的19岁少女随后被到场的医护人员宣布死亡。 期间,由于死者的父亲不在新加坡,警方通过新加坡监护人与对方取得联系,隔天(24日)就与死者父亲在殓尸房会面,向他阐述初步调查结果,其中包括排除他杀的可能性,但将继续彻底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向验尸庭报告调查结果。同时,警方也保证定期向死者父亲提供最新进展,对方当时并没有异议或投诉。 文告指,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的法医在24日当天就已进行验尸程序,死者父亲认领遗体后自行安排后事,并于25日将骨灰带回中国,警方不曾提出要求死者父亲加速处理后事的建议。 警方指出,死者父亲上个月30日再度来新加坡,警方也已经与他会面,并告知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以及提供电眼画面,佐证案件没有涉及他杀。 警方也向他澄清,认领遗体前就已完成验尸程序,死者父亲也表示明白,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 警方呼吁民众,基于对死者家属的尊重和关怀,应避免揣测及慎重发表意见。 称女儿去世后电子产品首饰不见 李峰指出,女儿生前有两部手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一部平板电脑和一个苹果手表,但去世后,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外,其他电子产品和一定数量的首饰都不翼而飞,总值约1万至2万新元,而他也已经将相应物品的照片提供给警方。 对此,警方在文告中透露,正在调查相关指控。
4月前
12月前
  弃婴案时有所闻,也常被忽略。幸运的,被路人发现哭声,得以幸存;而不幸的,被发现时已无力回天,永远离开人间。更令人心碎的是,遗弃的婴孩尸体常常呈 现腐烂状态。   解剖初生儿和成人遗体的方法不尽相同。在法医病理学中,解剖遗弃婴尸时,需回答一些问题: 一、婴孩的胎龄是多少?   法医必须通过解剖,估计婴孩去世时的胎龄。根据1957年马来西亚出生和死亡登记法,28周胎龄及以上的胎儿,出生时若没生命迹象,称为死产(stillbirth);28周胎龄以下的胎儿出生时没有生命迹象,则被称为流产(miscarriage)。 二、婴孩是死产还是活产(livebirth)?   法医必须清楚判断,婴孩出生时是否活着。如果证明婴孩出生时已死亡,就不会以杀婴罪(infanticide)调查母亲。法医如何判断是死产还是活产呢?方法有好几种,其中较为普 遍的是肺沉浮测验。   做肺沉浮测验时,法医会将支气管结扎,然后把肺放进装有水的容器中。如果死婴是死产,因为没有呼吸,肺部不含空气,就会沉入水中。相反,如果肺部浮于水面上,就表明死婴是活产。 三、死婴的死因和死亡方式。   如果证实死婴是活产,且胎龄足月,那么解剖以鉴定死因就显得尤为重要。婴儿本身拥有基本的生存条件,因此必须仔细解剖,以证明是否存在杀婴的可能。   我解剖过不少弃婴案件。其中,有一宗案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那是一个酷热难耐的早晨,我特地为同事带了一些清 凉解渴的饮料,以补充我们的电解质和水分。就在这时,我接到医护人员通知,要我解剖一具婴儿尸体。   我立刻和副手放下手中饮料,赶到会议室和查案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警方告诉我们,这具婴尸是在一个候车亭被路人发现的,遗体被一块白色毛巾包裹着,放进了一个黑色 背包,再放在一个箱子里。由于附近没有闭路电视,警方无从得知是谁遗弃了这具婴儿,唯有暂时援引刑事法典第318条文,在秘密隐藏婴儿尸体的情况下调查。   为帮助警方继续调查,法医必须迅速恢复婴儿和婴儿母亲身份,这是解剖的首要任务。我们换上衣服,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走进验尸房。打开门的瞬间,就闻到阵阵腐尸味。遗体已经开始腐烂,意味着必须尽快开始解剖工作。   验尸桌上摆放着一个中等大小的褐色盒子,外形刚好适合放置一个小背包。我拍完照,取出黑色背包,它上面印有红白色的花朵图案。直觉告诉我,这是一款女性背包,很可 能是婴儿母亲所拥有。   我拉开背包上的拉链,发现里面有一张粉红色字条。留 下字条的人用黑色钢笔标准地写下了马来语,内容是:“婴 儿出生时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非常抱歉将婴儿遗弃在 那里,希望大家帮忙处理婴儿的遗体。”我反复阅读这张字条好几遍,只能猜测留下字条的人(很可能是婴儿的母亲)是一名本地巫裔,但仍无法确定其身份。   我打开背包左侧拉链,发现里面有一些数年前的收据和过期的胃药,上面没留下任何线索。那时候,我只能寄望于背包另一侧还未打开的拉链。 看见了破案的曙光   打开背包右侧拉链,里面有一张泛黄的电话卡(simcard)。一张被人遗弃许久、毫不起眼的电话卡,却让我看见一道曙光。直觉告诉我,这电话卡会是破案关键。   “电话卡不都需要注册,才能购买使用吗?”   我于是将电话卡交给警方,吩咐警方依循这线索,找出婴儿母亲的身份。接着,继续未完成的解剖工作。   我慢慢将婴尸从背包里拿出来。这是一具已经腐化的幼小遗体。妈妈没为婴孩穿上衣服,只用一条白色毛巾包裹。根据我的经验,光着身子被遗弃的婴孩通常是意外怀孕的结果 (unwantedpregnancy)。遗体身上残留着胎脂(vernixcaseosa),表明这是初生儿。   根据遗体的腐烂程度,我推测婴孩去世已经至少24小时或以上。根据遗体的体重、长度、头围、胸围、腹围和内部器官的重量,我推断死婴的胎龄在32-34周之间。   遗体身上没有可疑伤痕,重要器官也没发现严重疾病。不幸的是,由于遗体已经腐烂,我们无法做肺沉浮测验,以鉴定死婴是死产还是活产。由于肺部会随着遗体腐化而腐烂,腐烂的肺会因细菌而变得肿胀。这意味着,做肺沉浮测验的话,肺一定会浮起,这就是所谓的假阳性检测。   一星期后,我联系该案件的查案官,关注调查进展。警官给我一个好消息:通过那张电话卡,他们成功查明婴孩母亲的身份,并逮捕了她和她的男友。   婴孩母亲是一名20多岁的巫裔。在审讯中,这位少女坦承自己未婚怀孕,与同龄男友珠胎暗结,生下一个大约32周大的婴儿,但在出生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她当时不知所措, 只好把婴儿的尸体藏在橱柜里,第二天早上让男友将尸体遗弃在候车亭,希望路人能帮忙处理婴尸。   两人都将面临刑事法典第318条文,秘密隐藏婴儿尸体的罪状下被控上庭。虽然这起案件中,婴儿的尸体已经腐烂,增加了验尸难度,但作为法医,我们必须尽力为警方提供线索,让事实水落石出,让罪犯早日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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