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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职权

(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警方指出,若嫌犯拒绝听从指示和罔顾警告,警员和公众性命安全又受到威胁时,警员就必须果断掏枪向人体中间射击,增加命中率,以阻止嫌犯,并减少波及无辜者的风险。 这是新加坡警方安排记者到内政群英学院体验警员的训练时,在“受训”过程中阐明警方对使用武力的一贯立场。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于今年3月接连发生五起持刀罪案,警方在两起事故中开枪执法。49岁男子持刀在金文泰邻里警局外跟警察对峙时冲向警员,警员开一枪将他制伏送院;64岁通缉毒犯在明地迷亚因挥刀高喊拒不听劝,胸口中弹毙命。 事故引起狮城民众关注,坊间甚至有人认为,警员近日或使用武力不当,纷纷提出质疑。 对此,前线警员训练学院局长杜佩莲警监受访时说,突发事件往往瞬息万变,警员除了得控制局势发展来避免更多伤亡,必要时也须采取果断行动镇压和逮捕嫌犯。 她指出,警员得接受为期6个月的基本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课,内容涵盖警察接触策略、基本战斗射击训练、事故管理、公共秩序等。警员行使职权时的不同武力等级,从轻到重依序为:使用擒拿术、警棍、泰瑟电击枪(Taser)和手枪。她强调:“开枪是最后选项。” “所有涉及使用手枪和泰瑟电击枪的案件,事后都会进行审查,确保武力使用得当且符合训练要求。拥有持械资格的警员也须每年参加认证测试和培训。” 她也说:“警察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遇到危险情况将采取果断行动和武力,制伏危害公众或值勤警员的嫌犯。警察部队将不断审核警员的训练、流程和配备,确保他们能高效、安全地执行任务。”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