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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警员涉贪被控,行贿的私会党徒供证时称他要求被告帮忙时,被告开口要20张“符”,而每张“符”要价1000元(新币,下同;约3449令吉),因此其同党拿了2万元(约6万8980令吉)的现金和被告见面交易。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是46岁的符志强,他面对3项妨碍司法公正,以及7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案发时,他是新加坡刑事侦查局私会党取缔组的一名驻署警长。 行贿的两名男子分别是陈元光(43岁)和王华特,两人是私会党成员。 陈元光目前在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下遭拘留,今早由庭警护送出庭供证。 陈元光说,他与王华特在2019年9月涉及一起夜店殴斗事件,两人为了避免惹上麻烦,通过朋友黄泉胜(52岁,KTV酒廊老板),把2000元(约6898令吉)的红包交给被告。 王华特后来于2020年2月8日在新加坡兀兰关卡被捕,王华特担心会被拘留,保释后找陈元光求救。 陈元光因此联系上被告,问被告可否协助王华特脱困,被告这时回说需要20张“符”。 陈元光以为一张“符”要价1000元,因此在2020年2月22日晚上,与被告和王华特在一家购物中心停车场交易,停车场有3人当晚出现在那里的记录。 王华特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被告。 陈元光说,当初以为一张“符”等于1000元,是因为2万元贿金算合理,如果是20万元(约68万9802令吉)的话就太“昂贵”。 “如果要在2万元或惹麻烦之间做选择,我们当然是选前者。” 控方指被告 3次通风报信或提供协助 控方指被告于2020年8月5日早上,通过陈元光传话给王华特,说警方有意还押王华特,叫他不要到警局报到。 被告当晚在住家楼下与陈元光和王华特见面,当时刚好有警察正在巡逻,要求检查身份,被告于是亮出警察证,成功说服警察继续巡逻,不必检查陈元光和王华特的身份。 2020年11月25日,被告与陈元光见面时,发现同事的车子出现在停车场,于是叫陈元光到附近的咖啡店避避风头。 被告妻子银行户头 也被用来接收贿金 控方指被告与陈元光和王华特见面交易,有他们在停车场的记录,而被告妻子的银行户头也被用来接收贿金,银行报单也有记录。 控方也指被告在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9月26日,3次向陈元光索取共3500元(约1万2071令吉)的贷款。 控方指款项汇到被告妻子的银行户头里,而且被告没有偿还这些贷款。(人名译音)
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