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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香蕉糕小贩

(麻坡25日讯)53岁的炸香蕉糕小贩涉嫌于一年前肢体性侵年仅12的外甥孙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他请求法庭开庭审讯。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万听取被告以收入微薄及要照顾家人为由,请求让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并把案件订在8月25日过堂。 法官也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及证人,同时每月必须向峇株巴辖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阿都卡林(53岁,已婚)拥有吸毒、肢体性侵及以危险武器伤人等5项犯罪前科,也曾入狱服刑。他在通译员念完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被告的外甥孙女,与母亲居住在峇株巴辖万兰高原。每天放学,她都被母亲暂时寄放在峇株巴辖巴力比拉的亲戚家。 案发时,被告来到上述地点探望受害人,在获悉受害人感觉疲惫时,就假意为受害人按摩,不料却向受害人伸出魔爪,触摸她的私处。 受害人受到性侵后,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经常在夜间发恶梦及哭泣,在姐姐的追问下,方透露被姨公性侵的遭遇。 在姐姐的陪同下,受害人于本月18日向警方报案,被告于本月20被警方拘捕归案。 被告面对一项肢体性侵的指控。依据控状,指他于2023年2月某一天中午12时,在峇株巴辖巴力比拉一间住家触摸年仅12岁的小女生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受罚。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今日的庭审过程中,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原本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2B条文,以受害人有被干扰的可能性等理由,不建议让被告保外。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