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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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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2日讯)柔佛州警方日前破获千万令吉毒品案,其中4名落网男嫌犯今日被提控上庭,所面对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4名被告皆为本地人,分别为3名华裔和1名印裔。 其中,第一被告是朱钦亚(36岁)、第二被告是罗少杰(26岁)、第三被告是吉温(39岁)以及第四被告是裴伟豪(31岁)。(名字皆译音) 4人在今早近9时,由新山南区警方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8月12日零时30分,在位于新山阿都拉达锡路的一个公寓单位内,被发现贩售重量达5万9581克的摇头丸(MDMA)结晶块,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贩毒)条文,并可在此法令第39B(2)条文下受罚,同时也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被定罪者,最高刑罚是死刑,若被告逃过死刑,将面对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5下鞭笞的惩戒。 基于案件的化验报告尚未出炉,推事莎丽妮将案件定在11月20日过堂。 案件的主控官为诺阿美拉,4名被告仍未聘请律师。 新闻背景: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于本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警方破获贩毒集团的成果。 警方于12日展开特别逮捕行动,在新山及至达城突击3个不同地点,捣毁贩毒集团分装毒品的运作基地。 在有关行动中,警方一共逮捕了5男2女,今日遭提控的男嫌犯,相信是在一间公寓式民宿落网的4人。 古玛揭露,贩毒集团以每个月逾6000令吉租用民宿进行不法活动,预计从今年5月开始运作至今。 针对本案,警方还在追缉相信是集团首脑的36岁本地男子罗寿尚(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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