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掠夺

5月前
6月前
6月前
8月前
(新加坡14日讯)听友人说一名男子进行钱币兑换交易后不肯交钱,叔叔吩咐侄儿和友人一同抢走男子的4万元(新币,下同;约14万1728令吉),且在干案过程中打伤对方的脸,结果叔侄两人被判入狱。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林泰特(51岁)和林丁梓(29岁)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各自承认一项掠夺罪,分别被判坐牢7个月和3个月又2个星期。庭上透露,两人是叔侄关系。 这起偷窃事件发生于2022年12月25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地点是武吉巴督52街第541座组屋的地面层电梯口。被掠夺款项的受害男子33岁。 根据案情,受害男子在2022年12月时与一名男子达成协议,决定跟对方将4万新元兑换成人民币。 事发当天,受害者与一对男女见面,对方在确认受害者带来4万元后,便将人民币汇入一个银行户头。 不过,受害者指没有收到汇款,拒绝交出4万元。三人之后驾车到附近警局报案。 庭上透露,在前往警局途中,男子通知了林泰特事发经过,林泰特便指示男子抢走受害者的4万元。 当男子与受害者在警局时,林泰特通知林丁梓和友人到警局附近见面,商讨如何抢走这笔钱。 林泰特最后安排他们跟踪受害者回家,后由一人负责抢钱。看到受害者离开警局后乘坐私召车,林丁梓和友人开车跟踪受害者。 受害者之后下车走到事发地点,被告友人试图抢走4万元不果,过程中朝对方的脸部挥拳。 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的脸部受伤,拿了3天病假。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的金额庞大,而考虑到林泰特是主谋,要求法官考虑判处足以发挥阻吓作用的刑罚。 法官最终分别判处林泰特坐牢7个月和林丁梓坐牢3个月又2个星期。(人名译音)
9月前
10月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