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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

1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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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为了掩盖破门行窃的痕迹,已是惯犯的33岁男子竟在偷走借贷公司逾6万新元(约21万令吉)后纵火,制造跳电的假象,导致公司再损失超过9万新元(约31万令吉),被判坐牢5年鞭打2下。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大巴窑中路第185座组屋一楼的借贷公司于去年5月22日清晨6时30分失火,经警方调查发现案中案,并逮捕破门行窃兼纵火的男子。 这名男子是33岁的郑俊杰(译音),他面对4项控状包括破门行窃、恶作剧纵火以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等的控状。被告昨日承认其中2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控状,被告在去年2月到5月22日之间,3次破门行窃,偷走借贷公司超过6万新元的现金和一张支票。 调查揭露,5月22日清晨6时05分,被告骑着代步工具出门到事发地点。接着,他走向借贷公司,用螺丝起子撬开大门的锁,成功进入。 一进门,被告就看见保险箱上放了一个装着一叠现金的钱袋,他拿走后走到复印机旁,把一张纸揉成纸球,点火离开,结果引发火患。 被告称纵火是为了不想让借贷公司的老板怀疑遭破门行窃,想制造跳电的假象。 主控官指被告纵火的行为,导致借贷公司蒙受9万5807新元(约33万4070令吉)的损失,店内家具、电器、天花板等都被烧毁,对邻近单位的店面也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 被告同天晚上9时30分在家中被捕。警方也从他身上起获1万6700新元(约5万8231令吉)的现金。 潜商店偷24万电器 卖马新出口商 被告也涉及更早之前发生的多起破门行窃案。 2022年10月27日,位于大巴窑的COURTS电器商店经理发现店里少了5样产品,于是报警。 经理在翻阅电眼画面时,赫然发现被告在2022年10月8日到11月12日之间,至少20次破门行窃,偷走近7万新元(约24万令吉)的商品,包括苹果智能手表、键盘、耳机等。 调查发现,被告会将手指塞进玻璃门之间的缝隙,以便把玻璃门推开。接着,他就用六角扳手(allen key)把玻璃门的锁推开,随之成功潜入店内。 被告一般会把偷到的产品卖给马新的出口商,他在2022年11月14日被捕时,警方只起获1814新元(约6325令吉)的现金。 称小女儿早产 妻闹离婚求轻判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19岁起就犯下失信罪,之后多次因偷窃、破门行窃等进出监牢。 主控官指被告是个惯犯,闯入借贷公司偷窃时,已因到COURTS破门行窃而被控,因此刑法必须起阻吓作用。另外,被告纵火行为不仅殃及周边的商店,住在商店楼上的居民当时也被疏散。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为求情时指被告已婚,有两个女儿。被告称小女儿是早产儿,常得进出医院,妻子没能工作非常辛苦。 他说,妻子给他写信表示要跟他离婚,他好不容易劝阻,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好让他能早日回家减轻妻子的负担。 法官下判时提醒被告,希望他下次又想犯案时,能想到他犯的错不仅影响他,家人也一同受罪。 多年来不离不弃 妻如今死心 被告妻子知道丈夫是惯犯,但多年来却不离不弃,如今丈夫再度入狱,她终于不再抱有希望。 被告妻子(36岁)今早受访时无奈说:“他婚前就有多次案底,我一直相信他会悔改,如今我也彻底死了心。” 据悉,被告屡次干案后,都向妻子承诺会改过,而妻子也一直给予他机会,但她多年的包容和信任,却没等到丈夫浪子回头。 妻子强调虽然前路坎坷,但是作为母亲,她会坚强扛起家庭重担,尽力给孩子一个好的未来。 如今她考虑是否要离婚,她唯一的顾虑是孩子,担心这么做对孩子会有负面影响,因此一直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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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0日讯)留有非礼案底的惯犯组屋楼下跟踪放学回家的小学女生,伺机摸下体非礼,被捕后今日被判监禁18个月及鞭笞3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发今年2月10日下午,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可报道案发地点和受害者的名字。 现年25岁的被告刘伟豪(译音,Low Wei Hao)共面对两项控状,两名受害者的年龄分别为11岁和7岁,控方以涉及非礼11岁少女的罪状加以提控,另一项抓7岁受害者手部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今早被判刑。 跟踪受害者伺机干案 根据法庭文件,案发当天下午3时许,受害者放学回家时,因住家在装修而在外徘徊的被告看到她后,冲动之下一路跟在她身后。 受害者虽能感觉到被跟踪但无法摆脱他,她只能加快脚步,但被告仍一直跟在身后。到了住家楼下,受害者不敢和被告搭同一部电梯,于是走楼梯回家,但没想被告仍紧紧跟在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刚走上2楼,被告就忍不住伸出双手去触摸受害者的下体和臀部,受害者转身推开被告并大喊,被告跟着逃离现场。 受害者回家后通知父亲,后者报警。 警方过后根据电眼锁定被告身份,将他绳之以法。 被告非礼过年幼男女童 庭上揭露,被告曾于2017年4月突然伸手抓一个11岁男孩的下体,以及在同年10月份非礼一名5岁女童,而在2018年12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直到2021年1月份才刑满出来。 但他刚释放出来不久,又于2021年3月份在一间大众书局里伸手非礼一个蹲下找书的9岁女孩。被告也因此被判监禁12个月,直2021年11月16日才刑满出狱。
7月前
(新加坡24日讯)惯犯再次因偷窃出现在法庭,求情时说“我已经60岁了”,法官对此斥责他“就因你已经60岁了,更应该吸取教训,而非一直犯下同样罪行”,最终判他坐牢28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60岁的苏莱曼面对10项控状,昨天承认其中4项偷窃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主控官指被告是惯犯,自1993年起就多次因偷窃进出监牢,还曾被判5年的改造性监禁,可如今更是变本加厉,短短3个月内犯下9项偷窃罪行。 被告除了在超市偷啤酒和窗帘(总价值103新元),及在露天停车场偷价值约60新元的水壶外,还曾为了“报复”行窃。 调查揭露,今年6月17日早上9时许,被告在女皇镇地铁站遇见住他楼上的邻居(66岁),两人为了之前的恩怨大吵。 当天下午1时35分左右,被告到邻居家偷走对方晒在走廊上的裤子。被告当时已因其他偷窃案在协助警方调查。 邻居发现裤子不见后,知道是被告为了报复而干的,随之报警。 被告隔天在中峇鲁广场的眼镜店再次顺手牵羊,将4副总价值712新元的眼镜放进口袋后离开。 店员察觉被告可疑,跟着他走到电扶梯处质问他。被告否认偷窃,但离开时却有两副眼镜从他的口袋掉出来。 店员捡起眼镜后继续尾随被告,被告坚持没偷,最终把其余的两副眼镜丢下后逃离。店员报警,被告隔天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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